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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七章 野玫瑰营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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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隔一年半,常乐终于心情复杂地回到了故乡,北疆重镇卡塞尔城。

    在这里出生和长大时,他是“贱民常乐”;

    离开此地投入军校时,他是“平民常斯勒尔”;

    如今再回来,他又成了传说中的“侠盗怒风”。

    今天还差点出现第四个身份,因为莉莉丝已经自说自话把他当作男朋友,为他编造了一个商人身份,打算引见给父母,还要请他在家吃饭,完全不问他同不同意。

    “我明明是个强盗,干嘛说我是商人?”

    “哎呀别乱讲话!自己做什么生意的想想清楚,在我爸面前别露馅,否则他不会答应我跟你好!”

    “见鬼了!谁想跟你好?”

    常乐早就受够了,下车后叫车夫先走,自己陪着莉莉丝遛达了几步。待少女兴冲冲上台阶推门喊了父母,回头再找人时,“男朋友”已经踪影全无。

    至于莉莉丝接下来是生气还是哭泣,常乐并不关心,实在不想跟她再纠缠下去。

    但这次终究是自己理亏,毁了人家去塞城学裁缝挣钱的计划,所以下一站常乐就到了马里奥商会,找到胖子麦尔斯,打算借胖子的手帮一帮莉莉丝家里。

    正好他有个新设想,要在卡塞尔城以北,魔鬼森林之南,建立一座预备营地,万一他位于西南的红山营地卷入战火,可以带部下撤到这里来驻扎。

    营地名义上是“难民营”,由麦尔斯出面,以慈善理由进行建设,而且那地方相当荒凉,不属于任何贵族的封地,应该不会有人来干涉。

    一旦战争开打,从西边逃来的难民会很多,无论常乐自己是否会进驻,这营地都很有用,至少可以做善事收容难民,自己还能从中招兵。

    难民营的建设和管理,就找莉莉丝父女俩来负责,也算给他们一个饭碗,还能培养莉莉丝的责任感,让她学会关怀他人。

    常乐在麦尔斯处还存有一千金币,本来用作阿兰父亲的生活费,既然大叔已经在土匪窝里养尊处优,这些钱就改作建设经费,前期建木板房和扎篱笆、挖壕沟之类,应该够用。

    麦尔斯见到常乐,老友重逢,自然笑容满面,拉他到内室斟了名酒对饮,聊聊各自近况,他很清楚“天堂匪团”就是常乐的人马,也对常乐从不劫掠马里奥商会充满感激。

    但他那张白白胖胖的脸上,除了笑容之外,显然比过去多了不少忧虑,原因不言自明。

    其实整个卡塞尔城都是人心惶惶。

    尽管战场离卡塞尔城很远,而且城里居民多为商人、工匠和富裕平民,征兵动员一般面对农民,很少轮得到他们,可越有钱的人越怕战乱,在任何时代与地区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常乐笑眯眯品了一口美酒,将话题转入重点:

    “看你愁眉苦脸的,是不是担心你那些坛坛罐罐,战火一来都打碎了?”

    “哪个有钱人不担心?”胖子叹道,“军队杀到敌国土地上,比强盗还狠,那些动员参战的大小贵族,都得自备盔甲武器,又没有军饷,凭什么奋勇杀敌?不就是为了破城之后可以掳掠发财?”

    常乐根本不在意帝国此战胜败,用他的话说,叫做“关我鸟事”,可见到胖子如此不乐观,他还是充满好奇:

    “你觉得帝国打不赢?斯坦尼斯公爵据说动员了几十万大军!”

    胖子叹道:

    “人数不能说明什么,菲利普侯爵两百多士兵被你一百个强盗全歼,还是上个月的事吧?帝国已经二十年没打仗,能征善战的老将没剩几个了。”

    常乐点了点头,哈维兰帝国扩张期堪称名将如云,可是经过长期和平,如今方丹元帅可能是最后一位名将,还被解除军职回乡种地去了。

    而目前帝国在前线的将领都有谁?总司令是斯坦尼斯公爵,尽管也算名将之后,本人却从未正经打过一仗,他儿子韦伯根本是个草包,还忝居少将师长。

    不|明真相者可能还对“将门虎子”有点期待,但稍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前景不妙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常乐忽然大笑:

    “我想起来了,你和许斯是亲戚,所以许斯到处行贿,让自己分配去管后勤,坚决不肯上战场。”

    “对,许斯的表姐嫁给了我,那小家伙聪明得很。”胖子微笑,“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,还说假如西线由你来做司令官,他对战局就会乐观很多。”

    常乐用力摇头:

    “夸张了,我也没多少作战经验,要说我比别人强的地方,就是够谨慎,考虑问题比较周密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开始切入正题,他将自己新建一座营地的计划和盘托出,包括真实用意在内,完全不向麦尔斯隐瞒。

    胖子越听越吃惊,举着酒杯忘了喝,两眼瞪得滚圆,直勾勾盯着常乐。

    等他全部说完,胖子放下了酒杯,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:

    “你这是开什么玩笑?”

    这反应相当奇怪,行就是行,不行就是不行,大不了常乐另托别人去做,何至于扯什么“开玩笑”?

    “我当然不是开玩笑,这座营地很重要,你的家当也可以挪一些过去,万一战况危急,从那地方穿过刀锋走廊,可以去永冻高原,绝对是避难的好去处!”

    “问题是,这样的营地,你已经有一座了!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这回轮到常乐愣住,他的确已经有一座营地,可是位于塞斯涅克城西南,不在魔鬼森林,胖子这句话反而更像开玩笑。

    麦尔斯盯着常乐表情看了片刻,忽然哈哈一笑,决定不再解释,直接起身:

    “走,带你去看看你的营地!”

    “魔鬼森林?”

    “没错!”

    出门上车,佣兵伴行护送,常乐就这样由麦尔斯领路,又花半天的时间,抵达了卡塞尔城西北一百公里处。

    四周景物很熟悉,去年春天常乐的第一次冒险,目的地正是这里。

    此地仍是一片荒原旷野,人烟稀少,动物成群,如果不出意外,这种情景恐怕还能延续几千年。

    远处立着一道绿壁,也就是魔鬼森林,绿壁向着高处延伸成为绿海,背|景则是恢弘的魔鬼山脉,顶部高耸入云,并且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。

    但也有一点与去年截然不同,那就是多了一个营地!

    营地距离森林五公里左右,规模相当可观,乍一看就是座城堡。

    看防卫也很森严,哨塔、高墙、壕沟、拒马应有尽有,足以抵挡大群魔兽或者人类军队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你说这是我的营地?”常乐一跳下马车就已惊呆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你的,已经扩建了几次,如果你有需要,还可以再扩建!”

    胖子算是回答了问题,可常乐仍然听不懂,扭脸看过去,只见麦尔斯一脸笑容,甚至还表现出几分羡慕,却没有继续解释的打算。

    继续走了一段路,来到营地大门外,常乐才看到高悬的招牌:

    “野玫瑰冒险者之家”

    这是什么鬼?

    常乐看看招牌,又看看胖子,更加摸不到头脑。

    胖子大笑:

    “你这个老板怎么当的?艾米没告诉你吗?她觉得做武器店生意太小,就关了店铺搬出城,在这里弄了一个营地,经营范围包括装备销售,各种给养补充,冒险收获物的收购和加工,一条龙服务到底!”

    竟然是艾米干的!

    常乐已经很久没派蓝月与艾米接洽,对这里的生意进展一无所知,没想到俏寡|妇搞出这么大的买卖!

    麦尔斯笑完,又摇着头“啧啧”感叹,说自己受常乐之托照应艾米,结果对方在生意上不需要指点,简直就是个天才。

    “金币之神在上,真遗憾我结婚早了!否则娶这样一个女人,对我的生意帮助该有多大!”

    胖子已从惊叹转为哀叹。

    常乐一边迈步进入营地,一边斜眼瞥着他:

    “有钱人不是能娶好几个吗?穷人一个都未必娶得起,贵族有规矩不能多娶,也就你们商人没人管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如果你舍得,我真娶!”

    “我有什么不舍得?她又不是我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常乐低低应了一句,不再谈论这个话题,开始认真参观营地。

    艾米建立营地没让麦尔斯插手,但她显然借鉴了什么军事人才的意见,防守安排与布局非常合理,仓库造得异常结实,如果没猜错,应该还有地道。

    营地的作用,是冒险者们造访魔鬼森林的前进基地,看房屋数量和规模,足以容纳几百人,如果换成常乐的部下,一间屋能挤七八个,那么住两三千人也不成问题,可以说就是一座小城堡!

    在这里,衣食住行都能解决,武器装备和给养应有尽有,收获物可以立刻处理和出售,也不必担心保质期。

    一些佣兵散布在四处,警惕注视着来来往往的冒险者,用心维护营地秩序。

    显然,一个冒险者到了这里,租下一间木屋,就可以彻底放松,卖了收获物挣到钱,吃顿饭喝几杯,美美睡一觉,再也不用提心吊胆防备袭击,一两天后养足了精神,再购买装备给养,开始下一次冒险。

    如果常乐自己是冒险者,也会很喜欢这里,所以眼前这生意火爆的样子毫不奇怪。

    艾米干得果然不错!

    真到了战争时期,把这些冒险者打发走,自己的人马驻扎进来,那就是一个相当完美的堡垒。

    “艾米在哪?”常乐忍不住发问,他现在很急切地想跟俏寡|妇聊一聊。

    胖子两手一摊:

    “我不是冒险者,很少过来,不确定艾米的住处。不过我很知道,艾米多数时候都在这个营地,连她的两个孩子都带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两人只能到收购点向工作人员打听:

    “你们老板在哪?”

    “我们老板?”那人一脸神秘,“老板是个了不起的高人,空间魔法大师,平时不在这里,但随时可能‘嗖’地一声冒出来,空间传送术,嘿嘿……”

    常乐目瞪口呆:

    “空间魔法大师?那是谁?”

    “就是你啊!”胖子将他拉走之后,才笑嘻嘻轻声解释,“艾米卖的空间附魔装备,是你做的吧?她把你描述成了西大陆的神秘高人,空间魔法大师,这样才好卖高价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艾米!骗子!”

    常乐哈哈大笑,虽然口中骂骗子,心里却对艾米越来越欣赏。

    不过,来到酒馆时,常乐心里却向下一沉,因为里面不少漂亮姑娘,与喝酒的冒险者腻腻歪歪,动手动脚,不时传来一阵浪笑。

    他第一个念头就是“艾米重操旧业”,不过目光扫了一圈,发现艾米不在其中,而现场的姑娘们个个都比艾米年轻漂亮,容貌身材不亚于帝都海森的豪华风月场所。

    稍稍一愣之后,常乐就明白了其中道理,来到此地的冒险者,在出售收获物后,正是大发横财而且寂寞已久的时刻,在这里陪酒能轻松挣到大钱,当然艾米就容易招募到最漂亮的姑娘。

    反过来说,哪怕不从姑娘们的收入里抽成,她们的存在也能更好提升营地的人气。

    但无论如何,常乐都不喜欢这种场所和情景,所以立刻板着脸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最后,他们在一名佣兵的带领下,来到一处造型别致,既有阳台又有雨廊的二层木楼。

    佣兵都是艾米雇来的,自然拿她当老板,恭恭敬敬去门口报告,说有一胖一瘦两个客人求见。

    在这“野玫瑰冒险者之家”,大多都是矫健精壮之辈,胖子应该很罕见,所以艾米立刻猜到:

    “是马里奥先生吗?请稍等!”

    麦尔斯全名为“麦尔斯?马里奥”,与“先生”连用的本该是姓,所以过去常乐称他“麦尔斯先生”是错的,艾米的叫法才正确。

    但常乐作为贱民,自己根本没有姓,所以不在意这些讲究,以后也不打算在意。

    艾米那一声喊完,又让常乐等了许久,大概是在梳妆,最后终于“吱嘎”一声,房门打开,一名艳光四射的红发女子出现在眼前。

    常乐起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艾米居然变漂亮了,连腰都变细了!

    但是想想也还算正常,当初的艾米刚刚生完孩子,营养又不好,难免腰粗脸肿,但她在那时也算美女,何况如今经过调养,又精心梳妆之后!

    而她前胸丰硕如故,腰身一旦纤细下去,那身材充满诱惑,足以令人喷鼻血。现在常乐不得不修正自己刚才的看法,其实前面酒馆里的姑娘,没有一个比得上艾米。

    艾米盯着麦尔斯笑:

    “死胖子,哪股风把你吹来的?快请进来客厅里坐,声音小点,宝宝还在楼上睡觉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才转向常乐:

    “这位是……”

    见对方竟然不认识自己,常乐不知为什么,心里一阵难过。

    但艾米很快就“啊”地惊叫,抬手捂住了嘴,身体微微一晃,另一只手撑住门框:

    “真的是你吗?长高长壮了?”

    常乐呵呵一笑:“你想问谁?”

    “常斯勒尔!”艾米眼中隐约闪出晶莹的光,“你答应会经常来,结果,让我等了两年!”

    “哪有两年?太夸张了!”

    “有!”艾米像个少女一样撅起嘴,“快进来,这营地是你的,房子也是你的,不用瞎客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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